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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讓建地變農地!明年4月底前快更正 逾期建屋將受限

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40823003595-260405?chdtv

中時 程炳璋 2024/08/23

 

台灣非都市土地更正編定自1976年接受申請變更正,期限到明年4月底停辦,台南市地政局提醒屋主別讓權益睡著,快拿證明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更正,一旦超過期限未申請,以後房子若要重建就必須比照農地,限制十分嚴格。

 

區域計畫法規定,地主若能在編定前或公告編定期間提出變更使用的合法證明,地目就可辦理更正編定。

 

台灣有許多1976年以前蓋在農地上的三合院,屋主若能在明年4月底前,向地政單位提出「水費、電費、稅籍、戶籍」4種證明任何1種資料,申請更正編定,經審核通過,就能更正確認為建地。

 

一旦屋主錯失期限機會,現有房屋仍可續住,修繕也無礙,但若要重建,恐怕就得被視為農舍而非住宅,在興建時會有更嚴格的限制,如建蔽率。

 

台南市地政局表示,有資格的屋主可向航測中心申請1976年以前的航照圖,若影像不清,可花錢請航測單位作影像處理,加工標註住宅。

 

拿到航照圖後,再申請水、電、稅籍或戶籍證明任1種,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更正編定,地政人員會與屋主一同現地確認房屋是否為合法舊建築,並測量繪製圖說。台南市地政局表示,此舉是要釐清住宅是否真正為1976年以前使用的住家,若是新建房舍或雞舍、豬圈也需排除。

 

台南市地政局表示,這項更正編定法規已長期宣導48年,仍有少部分人尚未變更編定,因這項資格政府無法主動認定通知,需屋主自行檢視再由地政人員審核,提醒民眾期限明年4月底將屆,別讓權益睡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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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榮隆 / 幸福隆隆房仲 / 幸福家不動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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