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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國土計畫法》上路後 農地違法使用重罰 農民恐慌反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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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時新聞網 周麗蘭 2024年5月24日
《國土計畫法》明年上路後,農地違法使用罰則將大幅提高,雲林縣多達8萬8000公頃土地被列為農一(優良農地)、農二(一般農地),雲林縣議員蔡東富等人23日質詢,天文數字罰則引起農民恐慌。縣長張麗善表示,《國土計畫法》對農業最有貢獻的大縣無獎勵還祭出重罰,將組成專案小組蒐集意見,保障農民權利。
蔡東富指出,雲林縣土地大多被畫定為農一、農二,農地發展權、使用權將更受限,不僅如此,其中第38條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、分類使用原則的罰則,比現行的區域計畫法更重,新法上路對縣民傷害很大「會死人!」
縣議員李明哲說,目前農地違反區域計畫法開罰6萬到30萬元,將來違反國土計畫法分3種程度,違反一般農業使用規定罰6萬到30萬元;未依使用許可使用罰30萬到150萬;未符合分區使用罰100萬到500萬元,卻無明確規範。
李明哲表示,農舍加蓋圍牆、加鋪面等常見違規問題罰則未明,公務員若為求自保而向民眾祭出最高罰則,動輒30萬元起跳甚至100萬元,縣府及縣議會面臨的民怨壓力將非常大,在明確細部罰則出爐前,國土法不應匆促上路。
議長黃凱表示,《國土計畫法》將在2025年施行,雲林縣正積極發展農工商產業,若以內政部現行畫設版本施行,嚴重箝制雲林發展;另外,國土計畫功能分區、農地農用分配比例及其對等補償、農民權益與收益保障等相關配套措施都未臻明確,盼中央討論釐清。
張麗善表示,《國土計畫法》中雲林縣提供平地面積66%,大約是8萬8000公頃的農一、農二土地,對縣民已十分不公,罰則又大幅提高,形同懲罰農民。
張麗善說,縣府將組成專案小組針對國土法對農地使用的苛刻規定、罰則,站在農民立場全力爭取,她上任以來屢向中央倡議要有「農業權」補貼,盼中央有善意回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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