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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炒房四政策 訂日出條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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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2022-05-03

 

內政部推出打炒房修法,日前已一讀並交由內政委員會排審,據了解,五大重拳中,限制預售屋換約、私法人購屋許可制、預售屋解約實價登錄、檢舉獎金制度等四規定,都將由行政院另訂日出時間,內政部表示會儘快上路。

而嚴懲炒房,則是在立法院三讀、總統公告後生效,生效後若被認定為炒作,最高可重罰5,000萬元。

 

為打炒房,行政院日前提出《平均地權條例》及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》修正草案,除了行政院版本,民進黨立委莊瑞雄、王美惠,及民眾黨團也都各自提出修法版本,多數內容與政院版本雷同,僅民眾黨版本針對炒作罰則,喊到最高1億元以下罰鍰,比政院版最高罰鍰5,000萬元高出一倍。

 

內政部祭出五大重拳打炒房,其中在限制預售屋轉售方面,內政部為了避免錯殺無辜,訂定例外條款,買受人配偶、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,或是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情形,經核准者,仍可轉售預售屋,但每兩年以一戶為限。

 

其中,例外條款的申請核准方式、應檢附文件、審核程序等內容,授權內政部訂定子法。

 

內政部官員表示,要符合例外條款有三大原則,包括發生重大變故,且是在簽約之後發生,導致無力繳款,才同意可換約,而重大變故有各種可能,如非自願失業、重大傷病等,不太可能正面表列,但原則很清楚。

 

此外私法人購屋許可制,未來必須針對許可條件、用途、應備文件等訂定子法;預售屋解約實價登錄則牽涉系統轉換;檢舉獎金發放基準、程序、身分保密等相關辦法也須待子法訂定。因此前述這四項規定,未來上路時間規畫由行政院定之。

 

至於重罰炒作,內政部目前規畫一旦修法三讀、總統公布生效後便立即上路,不會另訂日出條款。

 

為遏止炒房,內政部去年底宣布五大方向修法,劍指預售屋炒作,不僅限制換約,也嚴懲炒房行為,更祭出私法人購屋許可制,後來經過政院、立法院黨團溝通,略為調整修法內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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